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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過錯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2.87W)

男方有過錯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男方有過錯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如果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中的過錯,要區分一般人認為的過錯和法律中規定的過錯,在後一種情形下,夫妻離婚的同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做出相應的損害賠償。然而,就財產分割上面,其實很多時候考慮到要照顧無過錯方,往往分割財產的時候對過錯方都是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