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雙方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裡出軌後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於保護無過錯方。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主張時間起訴離婚:
(1)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協議離婚:
(1)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棄的,可於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
二、訴訟離婚的程式
1、需要準備的材料: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1-2份)
證據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影印件(沒有的可以戶口本影印件替代、或派出所查詢的戶籍資訊)、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權屬證明(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其他財產發票等)、其他證據(出軌視訊/照片、報案登記、鄰居/家屬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出軌保證書等)
2、一審訴訟
一審訴訟時間分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簡易程式一般三個月,普通程式一般半年。
第一次起訴撤訴後或者判決不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後(需要找原審法官開具生效證明),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3、財產保全
如果擔心對方將財產進行轉移,可以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分為訴訟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訴前保全難度較大,但威懾更大。
如果對對方財產狀況不瞭解,可以向法院提出調查對方財產狀況的申請,由法院調查。
4、上訴
對於一審判決不滿的,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案件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
5、判決生效
判決生效後(需要找原審法官開具生效證明),對方不配合履行判決書所定義務,可以向一審法院提起執行申請,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財產分割前,應該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走法律程式。最好在走法律程式之前找到出軌的證據,這樣才能為自己爭取到更多的主動權。只要有證據,法院的判決就會傾向於無過錯方,自然財產的分割也會以無過錯方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