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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6.41K)

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不得不說,如今有很多夫妻離婚都是因為其中一方在婚內有出軌行為,從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終走上了離婚的道路。而在這個時候,夫妻需要解除婚姻關係的,肯定要對財產作出分割。那通常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按該條規定,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以夫妻雙方的約定優先。有約定的,離婚時應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夫妻雙方的約定,可以以書面形式約定,也可以以口頭形式約定。對於口頭形式約定,必須雙方無爭議,方按口頭約定的協議處理。夫妻雙方關於共同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規避法律。如果規避法律,則該約定無效。所謂規避法律的約定,是指該約定規避法定義務,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例如,夫妻一方為了轉移財產,避免個人所負債務,在離婚時約定把所有的財產歸於另一方所有,使其債權人難以獲得應得的財產,或者進行假離婚以逃避債務,這樣的約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屬於規避法律的行為,約定無效。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按照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二、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一)雙方協商決定。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因為一方在婚內出軌,其實不是必然會導致夫妻最終離婚,這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分析處理。但一旦夫妻有打算解除婚姻關係的話,那麼就必須要先對共同財產的分配作出處理。至於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該怎麼做,上文中已經給出了介紹,希望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