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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按份共有房產財產分割有哪些情況?

財產分割 閱讀(2.58W)

婚姻法按份共有房產財產分割有哪些情況?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一、《民法典》按份共有房產財產分割有哪些情況

按份共有發房屋分配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之間另有約定的情況

夫妻共同擁有的房產不以房產產權證登記為準,而是以夫妻雙方是否對產權有書面協議約定為準。比如說有的房產證上僅僅登記為一方所有,但是房產是婚後取得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需要均分。但是雙方如果已經有書面約定明確該房屋的產權比例歸誰所有的,就要按照該夫妻約定來處理,而不是均分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如無其他約定的情況

在無其他約定的情況下房產是按照房產證約定的份額來分配的,但是共同還貸的部分任然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

二、按份共有房屋的分配方式

房屋按份共有是房屋共有的其中一種形式,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種,共有人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能夠區分成彼此獨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對房屋按份額直接進行分割。如一棟三層樓的房屋,為三個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但由於整個房屋是連在一起的,有些屬於無法分割的部分,仍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

2、房屋作價補償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3、直接分割房屋與房屋作價補償相結合

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對房屋進行直接分割時,由於房屋結構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無法按各自擁有的所有權份額比例分配,對部分所有權份額作價補償。如甲、乙按3:2的比例擁有一棟兩層樓的房屋,該房屋如分割成各佔一層時,則乙佔了甲的所有權份額,此時,就應作價由乙補償甲的所有權份額。二是三個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時,房屋由兩個以上的共有人補償其他共有人所佔份額的價款後,再按比例分割房屋。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棟房屋,房屋作價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補償丙、丁應占部份的所有權份額後,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變價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可把房屋出售,賣得的價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進行分配。

綜上所述,不管是什麼型別的房產,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如果房產中有夫妻共同擁有的部分,那麼首先會按照夫妻之間的約定來進行處理,如果沒有約定的話,那麼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來進行分配,具體情況要實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