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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被騙怎樣網路報警

網路詐騙糾紛 閱讀(3.12W)

微信被騙怎樣網路報警

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聊天的軟體越來越多,現在大多數人都擁有了微信,但是微信的監管力度不夠,不少人在微信中被騙,造成錢財的損失,大家被騙以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報警。但是 微信被騙怎樣網路報警 是大家想知道。虛擬的網際網路世界的報警也需要遵循一般的報警程式的,下面小編將介紹一下怎麼維權。

一、微信被騙怎樣網路報警

1、報案前準備好儲存的證據。

網路詐騙案件的犯罪人一般都是通過媒介間接與被害人接觸聯絡,如qq、msn、bbs、手機簡訊、網路遊戲和電子郵件等。首先受害者要儲存所有證據,以及交易記錄,最好有銀行的交易記錄,還要網路聊天記錄,與對方的聯絡方式。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請身邊會電腦的人幫您查詢到他們的ip地址,這樣報警就會更有保障。

2、找對報案地點。

被騙人可以向案發地、詐騙行為實施地、詐騙結果發生地、嫌疑人住所地報案,也就是可以選擇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選擇在犯罪嫌疑人地報案,兩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報案後均應受理。

3、如實向公安機關反映案件事實。

公安機關破案主要根據被害人的陳述以及犯罪人實施犯罪活動中在計算機網路上遺留的資料資訊,利用專業技術和工具,分析判斷犯罪人的有關情況,追蹤犯罪所使用的計算機終端的位置和有關資料,以確定偵查方向和偵查範圍,開展偵查工作。有的受害人因受到網路詐騙而感到懊悔和羞愧,很少報案或者即使報案也對案件事實有所隱瞞,這將會給公安機關破案增加難度。

4、報案時可以聯絡其他受害人一併到派出所報案或者將相關資訊反饋給派出所,爭取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二、微信被騙報警需要什麼證據

1、儲存好聊天記錄。聊天記錄屬於證據形式中的“電子資料”。《民事訴訟法》第63條第1款第(五)項、《行政訴訟法》第33條第1款第(四)項、《刑事訴訟法》第48條第2款第(八)項,都規定“電子資料”屬於證據的一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第116條規定:“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中國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儲存好聊天軟體上的音訊材料,比如錄音、語音等,電話錄音也可以;

3、儲存好銀行匯款單據,上面記錄有匯款人和收款人,以及匯款金額。

報警處理希望能挽回損失,但是在微信中的造成的損失是比較難以挽回的。因此小編建議大家要從自己做起,從源頭上截斷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有錢財的交往,把自己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將為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