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環境保護解答>環境汙染民事訴訟律師解答>

水汙染防治的法律措施

由於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重工業逐漸增多,重工業所排放出來的汙染物不僅僅會汙染空氣,部分還會直接排入水源,對水源造成極大的汙染。那麼,面對這些水汙染應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就任由工業排放汙染。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的關於水汙染防治的法律措施的相關內容。

水汙染防治的法律措施

水汙染防治的法律措施

“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是近幾年學界重點關注的課題之一。在水汙染日益加劇的現況下,建立和完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是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縱觀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立法和實施現況,借鑑美國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設計,本文對我國現行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進行了系統分析,並在此基礎上評述了其存在的不足。

本文旨在立足國情,探索適合我國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解決水汙染帶來的相關環境問題,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水汙染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08年2月28日修訂通過,修訂後的《水汙染防治法》實施接近三年,我國的水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進步。

然而,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水汙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當前的水汙染程度日益嚴重,治理難度較之以前也更加複雜。水質的惡化直接影響飲用水的安全、降低農作物的產量、影響漁業生產、制約工業的發展並加速生態環境的惡化,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按照繼續完善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思路,本文從以下三個部分進行闡釋。

第一部分對我國現行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進行分析。主要包括兩個環節:第一環節分析了我國現行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第二環節指出了我國現行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一些不足。我國現行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包括單位水汙染防治責任制,“三同時”制度,排汙申報登記制度,排汙費制度,排汙權交易制度和突發性水汙染事故強制應急措施制度,分析這些制度在我國水汙染防治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在分析這些制度的主要內容和這些制度在我國水汙染防治工作中所起的作用的同時,本文也深入剖析了這些制度的不足之處,如:部門規章之間、地方立法之間相互衝突;農村的水汙染問題未受到應有的重視;過分強調企業責任,忽視政府責任;在水汙染糾紛解決上,對法律手段應用不足或有誤;排汙費制度存在的問題;流域治理存在的問題;環境公益訴訟在我國水汙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水資源收費制度存在的不足。我們需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並積極尋求解決之道。

第二部分採用了“比較研究的方法”,比較美國和中國在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上的區別,發現一些有助於完善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方法,深化改革並在新時期做好水汙染防治工作,實現經濟、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達國家,其水汙染治理歷經數十年發展,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管理體系,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從其水汙染治理成功的經驗來看,儘管兩國的水汙染防治工作在目標、手段、措施等各方面存在一些差異,但美國的很多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鑑。對於兩國在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上的區別,本部分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了比較:立法目的和政策目標,管理體制,調控機制,防治戰略,監管措施和手段,實施與保障機制。在比較中分析出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不足,為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鑑。

第三部分主要是完善我國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思考。筆者認為,完善我國的水汙染防治法律制度,需要進行科學論證並保障公眾參與;完善水汙染事故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建立和健全排汙權交易制度,積極開拓排汙權交易市場;建立水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建立水汙染稅制度。通過這一系列建議,希望能對我國的水汙染防治工作有所裨益,並拋磚引玉,引起更多的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汙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汙染防治。海洋汙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水是生命之源,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汙染對於人類生存而言具有著巨大的作用,對於防治水汙染的法律措施,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過戶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