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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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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都有哪些?

今年,由於環境汙染的加劇,我們在生活中已經能很清晰感受到由此帶來的對生活的影響。因此相關部門也高度重視,頒佈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來加強對環境汙染的管理,那具體有哪些內容?請看本站小編整理的以下內容。

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的內容

防範和應對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建立既能對汙染隱患進行監控和警告,又能對突發性汙染事故實施統一指揮協調、現場快速監測和應急處理的應急系統,已顯得十分必要。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有以下措施內容:

1、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指導原則

在建立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應急系統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要求如下。

(1)應急與預防相結合 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預防措施,積極防止汙染事故的產生;對已發生的汙染事故,力爭將其危害減少到最小。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應急、事後處理並做出安全性評價。

(2)有備無患、應急迅速 成立應急機構,落實人員,配置裝備,儲備技術。應急系統是針對突發性汙染事故建立的,但在平時也能為環境保護的其他工作提供支援與服務。一旦發生汙染事故,應該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系統,快速判斷汙染物種類、濃度、汙染範圍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

(3)政府牽頭、協同作戰 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一旦發生,一般單靠環保部門的努力是無法快速有效地妥善處理的,因此,遇到重大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時,應及時上報當地或上級政府部門,由政府牽頭,組織各部門相互合作、協同作戰,做到全力以赴、盡職盡責。

(4)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根據各國各地的產業結構不同、汙染事故型別各異的特點,抓住突出問題,充分發揮現有機構和裝備的作用,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配置相應的儀器裝置,研究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法,逐步形成相應的完整的應急監測體系。

2、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的組織機構

為了應付各類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以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應急系統程式為框架,依據部門間行政職能的劃分,設立的應急組織如下。

(1)應急委員會 由當地政府和環保、消防、公安、衛生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是應急系統組織機構中最高指揮部,主要職責是審定突發汙染事故防範和應急計劃,協調各執行部門之間關係,在處理重大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行動。

(2)應急辦公室 是應急組織中的長期設立的機構。為了便於日常管理工作,可由環保部門各科室和監測站的負責人組成,主要任務是制定應急計劃並加以實施,建立技術儲備,接收汙染事故報警;處理處置一般性汙染事故,對於重大汙染事故在報告應急委員會的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先遣處理。

(3)應急專業組 應急專業組成員要求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它的作用是在應急響應時提供包括監測評價、技術諮詢、公安消防、醫學救援工程搶險等方面的專業支援。

我國針對環境汙染而做出的環境汙染事故處理辦法中,為了保證其實施的效力與達到一定效果,我們必須做到上面提到的實事求是的原則,正視汙染程度並加以治理,其次還需要建立一套治理汙染的完整的管理體系與組織機構,強化管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