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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環境罪既遂量刑規定是什麼

環境汙染民事訴訟 閱讀(3.01W)
汙染環境罪既遂量刑規定是什麼

一、汙染環境罪既遂量刑規定是什麼

1、犯汙染環境罪,一般犯罪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有法定加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哪些情形屬於汙染環境罪中的“情節嚴重”

(一)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

(三)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十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三十畝以上,其他土地六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五)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六)造成生態環境特別嚴重損害的;

(七)致使疏散、轉移群眾一萬五千人以上的;

(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九)致使十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致使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並致使五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汙染環境罪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侵害。不管是將汙染環境罪規定為行為犯還是結果犯,只要是構成汙染環境罪的行為,必然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汙染的後果。而且,造成他人傷亡、自然資源遭受破壞等實害結果是通過汙染環境行為導致的,作為手段的汙染環境行為對環境自身造成破壞的結果,在發生的時間上通常要早於實害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