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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沒蓋章簽字有效嗎

合同效力 閱讀(3W)

一般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是無效的,可以參考《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對於已經協商好的權利和義務採用書面的形式成立合同,雙方當事人並在合同上面簽字或者是蓋章,那麼合同即可成立並形成法律效力。但是事情也有例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也說明了,如果是約定合同的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但是約定的另外一方已經履行了所約定的義務,另外一方表示同意,那麼就算是沒有在書面的合同上面簽字,也算是合同成立。

合同沒蓋章簽字有效嗎

簽訂合同需要注意的內容:

對於合同的內容,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並不違反國家的法律,那麼自合同的成立之日起,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受到法律的約束,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合同也要寫清楚所約定的內容,防止後續出現糾紛。當事人在約定合同的時候,要寫清楚下列幾點:

1、在合同上要清楚的書寫雙方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和所在的地址;

2、寫清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3、對於錢款的交付要書寫的特別仔細,最好規定另外一方在幾月幾號付清錢款;

4、在合同裡要規定違約責任;

5、因為事件不一樣,各類的合同範本也不一樣,如果想要嚴謹一些,可以根據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的內容,找專門的合同範本,然後根據範本上所寫的內容訂立合同。

什麼情況下籤訂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也說明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1、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另外一方採用欺詐,威脅的方式威脅另外一方在合同上面簽字;

2、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損害了國家的利益;

3、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惡意串通,損害或者是詐騙國家和第三人的財產;

4、雙方當事人從事非法的工作,但是用簽訂合同的形式來掩蓋;

5、雙方當事人所簽訂合同,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規。

但是對於有一些簽訂了合同,但是是在情況不明瞭或者是另外一方用誘導的方式所簽訂的合同,也不違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的法律法規,可以採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的法律,申請撤銷合同或者是變更合同條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可以到法院去申請撤銷或變更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

1、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和約定合同的時候,是因為對對方有著重大的誤解而簽訂的合同;

2、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另外一方明視訊記憶體在者詐騙,或者是誘導當事人,從而簽訂的合同,合同裡所約定的條款,明顯是不公平的。或者是這份合同明顯的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想法的情況下所簽訂的,那麼受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或者是到仲裁機構變更該合同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