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合同未生效需要解除嗎?

合同效力 閱讀(8.78K)

一、合同未生效需要解除嗎?

合同未生效需要解除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成立未生效的,當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的約束力是在合同的當事人履行了權利義務時才產生的,而未生效的合同沒有履行權利與義務。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況下合同可解除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經合上面所說的,合同一般就是屬於雙方協商之後所簽訂的檔案,但對於這份檔案也是有生效日期的,如果在沒有生效之前想要解除這份合同,那麼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想清楚,避免自己因做不合法的事情,而產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