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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效力 閱讀(7.6K)

傳真簽訂合同只要能證明實施傳真件是合同主體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就是有效的。因為資料電文是訂立合同的書面形式之一。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