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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有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2.7W)

合同成交是指簽訂合同時,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共同促成合同成立的這一狀態。也就是說,合同成立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訂立了合同的這一行為,在合同成交的基礎上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成立。因此,傳統意義上的合同成交就是法律上的合同成立的意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的不同是:
1.內容判斷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適用規則不同,合同的成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合同的生效必須在國家的干預下,依法判斷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要件不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