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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 閱讀(1.92W)

一、居間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間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間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強制性規定,合同是當事人自由意志的表達,就是有效的居間合同。

二、居間合同的主要條款

1、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在合同中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詳細名稱或姓名、地址或住所。寫明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

2、居間專案的名稱(合同的標的)

在居間合同關係中,居間人的主要義務是按委託人的指示,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或為訂約提供媒介,促成委託人與第三人成交。因此,居間人必須明瞭委託人的意圖和目的,即要明確委託人希望居間人介紹哪些方面的客戶,最終達到什麼目的。在合同中,居間專案的名稱要體現居間合同的目的,要寫得簡明而準確,如商務居間合同的該條款,可以寫做“購買××特種原料”。

3、居間服務的內容要求

這一條款是對前一條款所做的更為詳細和具體的規定,對居間人的服務內容作具體、詳細的約定,無論是購買商品,還是轉讓技術,委託方對商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交貨期限等,對技術的先進性和可靠性、轉讓費用、後續服務等,都會有具體的預想和要求。在簽訂合同時,委託方必須將居間事項的細節認真加以考慮,要合同中予以明確規定。

4、有關保密事項和信用事項

在媒介居間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在合同中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必須履行此隱名義務。

居間人在為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會獲悉與委託人有關的商業祕密,委託人提供的各種資訊,成交機會以及後來合同訂立的情況等,如果居間人將委託人的情況詳盡、毫無遺漏地介紹給第三人,那麼委託人在與其第三人的談判中會處於不利或被動地位,這是委託人不願看到的。因此,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在合同中應該將要求居間方予以保密的內容加以規定,居間人對此應恪守信用,在向第三人介紹情況時做到適可而止。為防止意外,需保密的事項還可以由雙方專門簽訂一個協議,作為居間合同的附件,另為妥善保管。

5、合同履行期限

居間人的居間服務不能無限期地延長久拖不決,因此,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居間人完成居間事項的期限,要寫明從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止。超過截止時間,合同就自然失效。

6、居間報酬、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

在合同中應對居間報酬的數額及計算方法做出明確規定。居間合同的酬金的給付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根據委託方與第三方成交的金額按一定比率計算;另一種是給付一筆固定數量的貨幣事先在合同中約定下來,採用哪一種方法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哪一類費用應由哪一方承擔。居間人未促成委託人與相對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採用活動經費或勞務費的方式予以補償。活動經費或勞務費大都採用一次包乾的辦法,事先在合同中約定,並規定分期或一次性支付的方法。在合同中還應明確規定酬金和費用的給付方式、時間、地點等。

7、違約責任

該條款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方具有什麼性質的違約行為承擔什麼性質的違約責任,還可以約定違約金及賠償金的數額及其計算方法。

8、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在合同中應約定,當發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商不成時,是選擇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

9、其他約定事項

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前提下,還可根據需要約定其他經雙方同意的條款。

居間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答案是肯定有的。合同的訂立只要不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合同訂立雙方都具有訂立合同的條件,內容是真實不違法的,合同都視為有效合同,即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以上還闡述了居中合同的主要條款,希望對您有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