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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合同效力 閱讀(2.66W)
怎樣處理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處理工程監理合同糾紛的方式具體有:
當事人可以先進行協商;
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基層組織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當事人有簽訂仲裁協議或仲裁條
款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專案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