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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責任沒有違約金的情況下怎麼辦?

合同效力 閱讀(6.55K)

一、合同違約責任沒有違約金的情況下怎麼辦?

合同違約責任沒有違約金的情況下怎麼辦?

合同違約責任沒有違約金的情況下可以按照實際損失來進行承擔違約責任。簽訂合同應該遵循公平原則,也就是從合同雙方因客觀原因承擔的風險來分析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從此條可以看出,合同當事人是否承擔違約責任的依據是基於其是否有違約行為。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違約行為,對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即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者承擔違約責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 、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民法典》第 114 條第 3 款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 、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範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包括非財產損失,即精神損害。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限制規則:合同預見規則、減輕損害規則、損益同銷規則。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3 、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合同的違約在我們國家是指雙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規定來進行義務履行。當然了,違約責任在進行承擔的時候,不僅僅是包括違約金的賠償,還需要繼續的履行支付義務等。這也是基於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合同簽訂的公平原則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