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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合同書被拒收了怎麼辦?

合同效力 閱讀(1.21W)

一、解約合同書被拒收了怎麼辦?

解約合同書被拒收了怎麼辦?

解約合同書被拒收了,可以通過掛號信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如下:

1、採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當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絕簽收,則應將當面送達的情況作出書面說明,以保留證據(若他不肯作出說明,則用錄音筆做記錄說明已經通知了)。

2、採取郵寄送達方式,最好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員工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若郵件被退回未能送達,則人力資源部應將退回的信件完整儲存。

3、採取公告方式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總之,用人單位應當認識到,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必須將《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送達到勞動者處,只要依法按送達程式操作,解除勞動合同文書是肯定能送達到的。

二、採取措施

首先,應採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當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絕簽收或直接送達有困難,則應將當面送達的情況做出書面說明,以保留證據。

然後,應採取郵寄送達方式,最好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員工寄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若郵件被退回未能送達,則人力資源部應將退回的信件完整儲存,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郵寄送達的證據,若沒有這份證據,則即使採取公告方式送達,也是無效的。在獲取未郵寄送達的證據後,方可採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總之,人力資源部的同事應當認識到,只要依法按送達程式操作,解除勞動合同文書是肯定能送達到的。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回執上簽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不說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如果員工對公司的決定不服,則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權利。員工採取拒收公司決定的做法,不是面對現實的態度,我以為是不可取的。

對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解除勞動合同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向另一方通知處理的,對於是否提前告知應當根據對方是否收到信件來進行認定,在收到對方回執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已經收到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