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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哪些條件

合同效力 閱讀(2.24W)

合同主體要符合規定才具備法律效力。比如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應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訂立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房屋不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比如屬於違法建築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

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哪些條件

合同的內容要合法。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沒有進行登記備案,那麼合同將無效或者不能對抗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果是公民個人之間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字即可、不用蓋章:雙方簽字後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間簽定合同時才要求加蓋法人章合同才會生效。

合同雙方是公民的只要簽字後就可以生效,但如果時公司法人之間的,要加蓋公章才能夠生效。但在簽訂時存在威脅、脅迫、欺詐的,合同的受害一方可以取消合同,必要時還應該訴訟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辦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