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脅迫有以下構成要件:1.脅迫人有脅迫的故意;2.脅迫人實施脅迫行為;3.脅迫不法;4.受脅迫人陷於恐懼,且其恐懼與脅迫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5.受脅迫人基於恐慎而訂立合同,且該締約行為致使其自身利益受損失,顯失公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