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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反法律規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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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違反法律規定是否有效?

合同違反法律規定是否有效

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是無效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對於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二、合同生效應該滿足哪些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合同無效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合同無效不需要賠償違約金,《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合同無效的救濟方式就是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不存在賠償違約金。

四、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份合同因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無效的,其中違約金的條款等全部都是無效的,無效的合同可以不執行。比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即便是員工同意了,這樣的合同也不可能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