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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瑕疵是什麼意思 | 有哪些種類

合同效力 閱讀(2.1W)

一、意思表示瑕疵是什麼意思

意思表示瑕疵是什麼意思 有哪些種類

意思表示是由內心的意思和外部表示所構成。意思與外部表示不一致以及意思表示不自由,是意思表示有瑕疵。所謂意思表示瑕疵,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實,內心意願與行為表示不一致,達不到行為人預期目的的行為。

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是意思表示瑕疵的行為,歸屬於民事無效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從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意思表示瑕疵的型別

1、欺詐,是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作虛假表述使人陷入錯誤而為意思表示的行為。

2、脅迫,是故意實施不法行為,使人陷入恐懼而為意思表示的行為。

脅迫是一種違法的威脅。合法的威脅不構成脅迫,例如以起訴要挾,就不構成嚴格意義上的脅迫。

3、乘人之危,是不正當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迫使其接受不利條件的行為。乘人之危的目的,是追求不公平的後果。

4、重大誤解,當事人因他人或自己的過失陷入重大錯誤而實施的意思表示,是重大誤解的行為。

但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據此,在《民法典》中,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和欺詐、脅迫的民事行為是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故有別於其它無效民事行為的規定。

上述內容是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和型別。大家要依法做事,遵法守法,在合同談判簽訂合同時要本著互利互惠雙贏的原則,不要乘人之危或者耍心機欺騙他人,不然就是簽訂了合同,過後如果對方起訴到法院了,法院也會裁定合同無效或者對合同進行變更、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