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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是什麼意思?

合同法規 閱讀(3.26W)

一、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是什麼意思?

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是什麼意思?

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於外部的行為。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換言之,表示行為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互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構成要件。

因為合同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一種合意,此種合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拘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也就是說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在大多數情況下,行為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同其內心真實意思是一致的。

但有時行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與其起初意思不相符合,此種情況稱為“非真實的意思表示”、“意思缺乏”或“意思表示不真實”。意思表示是合同能夠生效的重要條件。在實踐中具體確認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是否有效,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既要考慮如何保護表意人的正當權益,又要考慮如何維護相對人或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

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違反了法律的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那麼應當確認此種意思表示無效。但如果不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違反現行法律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那麼原則上麻將此種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作為可撤銷的合同對待,這樣更有利於保護相對人的利益,維護交易的安全。但無論如何,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都不是確切有效的合同。

二、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可以撤銷意思表示嗎

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 【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條 【意思表示的撤回】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綜上所述,如果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釋,應當按照所使用的詞句,結合相關條款、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確定意思表示的含義。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