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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怎麼演算法?

合同效力 閱讀(2.04W)

一、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補償與計算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怎麼演算法?

1、關於補償金規定如下:

如果在公司工作上達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當事人如何主張賠償,如果公司沒有表示要降薪續簽,而你自己選擇不續簽,那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公司不願續簽或者公司要求降薪續簽而你不續簽那就有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補償金計算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

二、經濟補償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注: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除非是單位提高待遇要與你籤,而你卻不籤,否則,單位需要給你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注:合同到期)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補償的年限只能算今年1年的(也就是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97條第3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起計算;

3、工資標準是你前12個月在該單位所有收入的平均值。“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還有一點就是這個收入不能超過當地(設區的市級)上年度月均職工收入的三倍,高於這個只能按三倍計算。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怎麼演算法”的答案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下,希望更好理解:當合同到期,符合我們上文提到的,也是大多數時候都符合的條件,用人單位都是需要支付賠償的,金額的計算與工作年限相關,大家可以代入公式計算。在瞭解到這些知識後,也希望大家都能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勞動法》立法初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