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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款違約金能稅前扣除嗎?

合同違約 閱讀(1.28W)

一、貨款違約金能稅前扣除嗎?

貨款違約金能稅前扣除嗎?

可以,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法規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63號檔案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填報說明:《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填報說明第19行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根據上述檔案企業遇到罰金、罰款應對發生的業務進行詳細判斷,具體可分為兩類,一類為行政性罰款,其大多依據的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較強的法定性和強制性,如工商登記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對企業的罰款。此類罰款是不可扣的,需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調增。

另一類是經營性罰款,主要是根據經濟合同或行業慣例,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違約行為進行懲罰,比如違約金、銀行罰息、訴訟費等。此類罰款是可以扣除的,無需在企業所得稅前調增。即此合同違約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有關可以稅前扣除的專案和不可以稅前扣除的專案在法律上是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是可以向稅務部門諮詢處理的,避免出現稅費申報錯誤的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可以起訴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