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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定金怎麼計算上限是多少?

合同違約 閱讀(2.06W)

一、違約定金怎麼計算上限是多少?

違約定金怎麼計算上限是多少?

勞動合同違約定金上限是: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勞動合同違約定金是否退還的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合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所遭受損失30%,超過30%的,可以請求法院適當予以減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勞動合同的形式,是勞動合同內容賴以確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體表現。《勞動合同法》中第三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勞動合同具有嚴肅性,它是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權利與義務的重要依據,它把勞動合同內容條文化,便於雙方當事人履行和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也有據可查,能更有效地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

員工在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時需要針對各項可能出現的違約行為進行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違約行為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這個金額可以雙方協商決定,但違約金額有最高限額,一般是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