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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多少

合同違約 閱讀(3.01W)

一份規範的合同需要對很多東西進行約定和規範,違約金便是其中之一,很多人覺得違約金是為了防止合同雙方出現違約行為同時作為對被違約方的一種補償,所以違約金填的越高越好,其實現實並不是這樣的。而且在我國法律中還對違約金的最高限額進行了規定,那麼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多少?

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多少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

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法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於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第一,有關法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按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原《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明確規定了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比例為每日萬分之三。再如,原《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21條第4項規定,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又如,《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使用人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有關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的,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企業可要求業主交納並按日加收應交納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第二,有關法律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範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原《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範圍。法定違約金只應適用於法律有明文規定的情形。

約定違約金相對於法定違約金而言,具有更強的針對性、靈活性,體現了當事人的自主意志。特別是在一些違約損失難以量化的情況下,約定違約金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我國合同法第114條對約定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由於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有人認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定違約金,超過的就是無效。實踐中也常常遇到約定違約金過高的問題。

以上便是對問題合同違約金最高比例是多少的簡單回答,確實違約金作為雙方履行合同的保障,讓合同的履行者可以更好的履行合同,同時對於合同履行的雙方來說也是一種警示。違約金的最高比例限額也是為了讓履行者在履行合同的時候不至於畏手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