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違約>

只要支付違約金能解除合同嗎?

合同違約 閱讀(2.06W)

一、 只要支付違約金能解除合同嗎?

只要支付違約金能解除合同嗎?

不是隻要支付違約金就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必要條件是有法定解除權。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所以,大家遇到合同履行中的問題,還是建議大家儘可能地去履行合同的,既然簽訂了合同沒出現意外的話履行還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如果確實實在要解除合同,僅僅支付違約金是不能直接解除合同的,可以選擇的有效方案有雙方協商解除和其中一方解除,如果你要單方解除,那麼前提是你得有法定的解除權,只有在有法定解除權的前提下,才能採取支付違約金的方式來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