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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糾紛找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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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糾紛找誰解決?

一、企業合同糾紛找誰解決?

企業合同糾紛可以找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是有權威的機構組織調解解決。

解決合同糾紛最快的部門,應該是第三方調解機構,通過調解,可以立即生效執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的,需要經過辦案期限的等待,在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中,並不是最快的解決方式。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決合同糾紛應該遵守什麼原則?

第一,自願原則。

自願有兩方面的含義:

一是糾紛發生後.是否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完全依靠當事人的自願。調解不同於審判,如果糾紛當事人雙方根本不願用調解方式解決糾紛,那麼就不能進行調解。

二是指調解協議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自達成。調解人在調解過程中要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相關係人的意見,在查明事實清是非的基礎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耐心勸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促使雙方當事人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解人既不能代替當事人達成協議,也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協議的內容有意見,則協議不能成立.調解無效。

第二,合法原則。

根據合法原則的要求,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不得同法律和政策相違背,凡是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應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並參照合同規定和條款進行處理。

對於企業而言,如果已經簽訂了經濟方面的合同,就應當按照合同內容履行自身的義務,但是在履行合同過程當中很容易發生一些糾紛,此時應當儘快的通過合法合理的方式解決,當然了,如果企業和對方私底下能夠達成一致意見,也可以通過調解等相關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