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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居間合同的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 閱讀(1.5W)

一、公司轉讓居間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轉讓居間合同的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1、中介向買賣雙方協商好的價格寫在合同上並取得雙方同意;

2、為防止賣方一房多賣,房產中介一般會要求賣方在簽訂完三方合同後需要把產權證押在中介方;

3、約定過戶時間;

4、清點房子的水電氣,物業費,光纖及機頂盒是否有欠款;

5、約定繳稅方;

6、三方無誤後簽字;

7、買賣雙方按手印,中介費公司蓋章;

8、買方交定金,賣方押證;

9、簽完結束。

二、居間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1、審查經紀公司和相關資料

首先,委託人應當對所選第三方(中介)的資質及其業務能力進行考察,其次還要對其提供的資料進行稽核和確認。

對於買方來說要注意確認所選中房屋的產權是否清晰、是否有產權證書、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狀況。

由於二手房市場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會存在一些中介為了誘導當事人簽訂合同,而隨意承諾和保證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問題。一些當事人信以為真訂立合同之後,無論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會要求當事人支付相應的中介服務費。

2、明確各種稅費如何分擔

根據國家規定買賣雙方在二手房交易過程所承擔的稅費不同。如果買賣雙方由於對交易習慣和辦理程式不瞭解,輕信房產中介人員的一己之言,導致合同約定有可能與自己真實意思產生偏差,從而造成經濟糾紛。

因此在買賣雙方與房產經紀公司在簽訂居間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要求明確各種稅費如何分擔,以方面雙方查閱。

3、中介費的支付期限及標準

在居間合同中,往往會在合同中註明中介費的具體的支付時間點、支付條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雙方沒有認真閱讀而導致違約的話,居間人是有權利起訴委託人支付費用及委託金的。因此,無論房屋買賣合同是否能夠實際履行,一定要對居間合同有所瞭解,以免增加損失。

三、合同違約的賠償標準

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約定,但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綜上所述,公司轉讓居間合同的簽訂流程有上述幾個步驟,還要注意的是,在簽署合同時要審查中介及賣方資料是否正規,還要看稅費的繳納規定清楚沒有,以及中介費的核算是多少。如果事後對方有違約行為,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但不得超過損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