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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1條規定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48W)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1條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1條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經濟補償月工資的計算】《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條文註釋]

本條對經濟補償的計發標準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

1、經濟補償月工資按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按照我國的統計口徑,工資一般包括: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包括計件超額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其他工資。

2、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3、經濟補償分段計算。

二、績效工資是什麼,績效工資怎麼計算

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是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績效工資由四部份組成:基本工資,年齡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

與傳統工資制相比,績效工資制的主要特點;一是有利於僱員工資與可量化的業績掛鉤,將激勵機制融於企業目標和個人業績的聯絡之中;二是有利於工資向業績優秀者傾斜,提高企業效率和節省工資成本;三是有利於突出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增大激勵力度和僱員的凝聚力。

績效工資體系的不完善之處和負面影響主要是:容易導致對績優者的獎勵有方,對績劣者約束欠缺的現象,而且在對績效優者獎勵幅度過大的情況下,容易造成一些僱員瞞報業績的行為,因此,對僱員業績的準確評估和有效監督是績效工資實施的關鍵。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如果沒有任何理由的,就對於勞動者進行辭退,那麼需要對此進行經濟賠償或者是經濟補償,具體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在這裡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就是按照勞動者本身的工資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