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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分期付款一半之後違約不付款 | 可以解除合同嗎?

合同糾紛 閱讀(2.39W)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分期付款,因為這個導致的糾紛也十分常見。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就是買家選擇了分期付款購買,購買途中又不想買了,這個時候能不能終止分期。這個時候,就要先明白解除分期合同的具體情況和後果了。

買方分期付款一半之後違約不付款,可以解除合同嗎?

      可以具體分成以下兩種情況:

      如果買房嚴重逾期付款,賣家可以解除合同。

      這種情況是指逾期付款的金額達到了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或是在賣家催促後賣家仍然沒有付款,賣家可以以買家違約為由解除合同。

      這時候的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相應的損失的。

      (1)如果在分期合同中說明了違約責任的,那麼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即可。

      (2)如果分期合同中沒有明確說明違約責任,那麼賣家可以要求買家賠償實際損失,即因為買家的反悔具體造成的賣家的損失。

      這個損失是沒有具體標準的,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賣方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向法院提出起訴。

      這個時候的法院需要具有管轄權:

      1.合同中如果說明了管轄的法院,那麼按合同約定即可。

      2.如果合同沒有說明管轄的法院,就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來起訴。

      另外:

      (1)如果雙方交易為具體的貨幣,那麼貨幣接收地即是合同履行地;

      (2)交易為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其它標準的,履行義務的一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然後賣方是需要準備證據資料的。

      民事訴訟狀:在其中要明確的寫出你因為什麼理由來主張什麼,即訴訟請求;

      書證:比如是合同、運送貨單、收匯款記錄等可以證明關係的書面資料;

      證人證言

      或是通話記錄、電話錄音、郵件等電子資料資料。

      2.如果買方因為個人的原因不想繼續購買的,也是可以取消合同的,但是需要承擔位於的責任。具體分成兩種情況:

      (1)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的責任,那麼就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

      (2)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的責任,那麼雙方可以協商具體的賠償金額。如果不能就賠償金額協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除合同。

      如今分期付款的情況越來越常見,糾紛也越來越常見。如果買方在分期付款後不想再繼續購買,雙方可以具體協商如何解除合同與賠償。但是,如果因為金額比較巨大無法協商解決,在起訴過程中因為起訴有困難時,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