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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和發票還有用麼?

合同糾紛 閱讀(2.56W)

一、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和發票還有用麼?

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和發票還有用麼?

購房合同是對商品房進行買賣而達成的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建議妥善儲存。購房合同是你取得房產證的法律行為前提,注意儲存購房合同,避免意想不到的房產產權爭議確權糾紛。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產證辦理之後,購房合同在一定的範圍內還是有用的,具體分以下兩種情況。

1.新房

就是沒有經過買賣的一手房。購房合同在前期可以證明購房者和開發商的買賣關係,合同上有購房者與開發商的約定,如維修,質量保證等,如果發生爭執的話,購房合同甚至比房產證還有用,因此購房合同需要保管好。

一旦發生一些特殊情況,假如開發商一房二賣或者房屋出現質量問題,購房合同就成為你維權的好幫手了。

2.二手房

房屋持有人如果是想將已有的房屋進行買賣和轉讓,就需要同時出具房產證和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可以作為房屋持者購買該房屋有的一項依據。

二手房的購房者買到該房屋之後會重新將房產證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向之前的房主索取購房合同作為購買房屋的證據。

一旦在後期發生房屋糾紛時,購房合同中寫明的維修、房屋質量保證等問題,是房產證所不能代替的。

全款購房發票的作用:

1、公積金的提取

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購買住房性質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貸款的話,就需要提供購房全額發票,只有提供了購房全額發票才能證明房子所有權,否則將不能證明這個關係,也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房貸。

2、辦理房產證

辦理房產證也需要提供購房發票。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登記申請表、購房合同、購房全款發票、房屋平面圖、申請人身份證、房產契稅完稅憑證、登記機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落戶

很多購房者買房之後都會有戶口遷移的打算,但是辦理落戶的時候也是需要購房者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的。購房發票在落戶上也是很重要的。這裡有一點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房產開發商為了逃稅避稅而不給購房者開具發票。這時購房者是有權利向其索要的。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二、什麼時候可以辦理房產證?

在簽訂購房合同入住90天之內,開發商必須配合辦理好房產證,否則就是違約。進住90天以後,由於開發商原因仍未得到房產證,市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當事人有特殊約定的除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瞭解到,即使房產證已經辦理下來,對房產證以及購房合同和發票進行妥善保管,對自身是十分有利的。無論是對於可能存在的房產糾紛問題,還是提取公積金或者落戶問題都可能用到購房合同以及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