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 怎樣避免

合同糾紛 閱讀(1.54W)

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有哪些?怎樣避免?

對一些好不容易買好了房子的房主來說,接下來更加操心的事情便是對房子進行裝修了,我們都知道關於室內裝修的糾紛在生活中比較常見,這與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的簽訂有重大的關係,那麼,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應該如何避免?下面,本站的小編就介紹一下有關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的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以此來告訴大家怎樣規避這些風險,減少糾紛。

一般認為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的條款框架主要包括:房屋概況、設計費及支付條件、設計檔案的提交、施工指導、雙方權利義務、聯絡人員、違約責任、附則等。當然,具體需要結合個案特點以及客戶的要求,進行差異化、個性化的設計。就從協議雙方風險控制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委託方的法律風險及其防範

作為委託方,在協商簽署設計合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如下:

1、設計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我國《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由此可見,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否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由此作為委託人代理律師,首先需要對相關設計單位是否具備設計資質進行審慎盡職調查,尤其需要關注該資質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目前我國具有頒發資質證書的合法主體只有建設主管部門,而非各種行業協會。通過將該資質證書作為協議附件和/或要求設計單位在協議中做出承諾與保證的方式,確保設計單位具備履行設計合同的資質條件。

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有哪些?怎樣避免? 第2張

2、一次性支付設計費的法律風險

如雙方在協議中約定,設計單位自委託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才提供設計服務,則對於委託方而言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受託方未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提供符合委託方要求的設計檔案,或未全面依約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則此時委託方無法通過款項支付來有效約束受託方的行為。

由此,建議合同約定委託方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檔案按階段進行款項支付,以此實現防控委託方法律風險的目的。一般而言,設計單位按照以下順序提供設計檔案:平面方案、施工圖初稿、效果圖、施工詳圖、裝飾材料清單及工程預算。相應的,設計費款項的支付也可以按照該進度予以支付。

3、設計檔案範圍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作為委託方,合同的根本目的在於取得設計檔案,以便為後續工程施工提供相關基礎。由此,如果合同中未約定或未明確約定設計單位應當提供設計檔案的範圍,將可能導致委託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風險。

因此,建議在合同中以清單或者附件方式對設計檔案的範圍予以明確界定,也便於委託方在收到相關設計檔案後依約驗收確認。

4、設計提交日期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設計週期根據專案的規模、委託方設計要求的難易程度有所區別。一般委託方對於整個專案工程施工都會予以整體時間統籌,設計檔案一旦逾期提交,可能因此會影響到後續的工程施工進度,最終導致專案延期、各項費用超出預算的法律風險。

由此建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設計週期,包括設計週期的起算點、期限以及是否包括委託方稽核確認設計檔案的期間,以此防範因為設計週期約定不明導致工程延誤的法律風險。

5、施工期間指導義務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需要設計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提供必要的支援與指導。如果協議中未明確約定設計單位在專案施工階段應提供服務的內容與範圍,可能導致施工單位關於設計問題存在的疑問無法得到有效解答,最終導致施工與設計理念偏差的法律風險。

由此,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受託方指導施工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技術交底(水電交底、木工交底),現場諮詢解答、相關技術指導等事項,最終確保工程專案的順利實施。

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有哪些?怎樣避免? 第3張

6、設計檔案本身不符合設計規範的法律風險

《建築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浙江省建築業管理條例》、《全國室內裝飾行業家庭裝飾管理辦法》、《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行業規範,都不同程度地對室內裝飾裝修設計進行了規範。如果設計檔案違反環保、國家消防法等禁止性規定,則可能導致依照該設計檔案進行施工的工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基於此,建議在設計協議中明確約定受託人提供的設計檔案本身應滿足的要求,以及如果違反前述規定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此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二、受託方的法律風險及其防範

作為受託方,在協商簽署設計合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如下:

1、待裝修設計的房屋權屬存在爭議的法律風險

如果合同所涉房屋非委託人所有,且該委託人無權處分,或者該房屋已被採取訴訟保全等強制措施,則可能會給受託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終影響受託人的合法權益。

由此,建議受託人律師對待裝飾設計的房屋是否存在權屬爭議、訴訟保全等事項進行審慎地盡職調查。律師應要求委託人及時提供房屋產權證,必要時一併要求委託人對該房屋的權屬情況予以承諾。

2、全部設計檔案提交後委託方以不滿意為由要求全額退款的法律風險

如果合同中約定,受託人提交的最終設計檔案經修改後仍然無法滿足委託人要求的,則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且受託人應返還全部設計費,則該條款可能導致受託人勞動成果失去意義的法律風險。基於是否滿足委託人意圖,這屬於主觀範疇,如果發生委託人故意以不滿足其設計要求為由,主張合同解除並要求受託人退還全部款項,而私下繼續使用相應設計檔案的,則會給設計單位帶來非常大的經濟損失。

由此,需要嚴格限制委託人解除合同並主張設計費退還的條件,尤其須謹慎地將是否符合委託人意圖這一缺乏客觀依據的內容作為委託人享有合同解除權的判斷依據。

3、委託方在書面確認後又提出重大修改要求導致檔案提交逾期的法律風險

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受託人逾期提交設計成果須承擔違約責任,則受託人須謹慎考慮因委託人原因導致設計逾期的情形。如委託人在對設計檔案予以書面確認後再次提出重大修改意見導致重大設計變更最終導致受託人逾期提交設計檔案的,則出於公平原則考慮,受託人可以要求此時不承擔逾期提交的違約責任。

委託方在全套設計檔案確認後又提出新的設計要求導致整體重新設計的法律風險

如果委託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全套設計檔案予以書面確認後,又提出新的設計要求,且該要求導致整套設計檔案須重新設計的,則建議受託人要求此時後續設計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以此維護其合法權益。

由於具體室內裝修設計案例的多樣性與複雜性,在實踐中各類風險產生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千差萬別,作為律師,更應該透過一般的風險形式深入研究個案,真正理解在個案中的特殊風險,並且思考和研究應對的方案和措施,以確保當事人的交易安全,並不斷積累經驗和理論提升,真正實現室內裝修設計合同風險控制的最大化。

針對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糾紛應該如何避免這個問題,不難看出,合同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室內裝修設計合同自然也不例外,我們在上文分別從委託方和受託方的角度出發,提出了關於這類合同容易出現的一些法律風險的問題,旨在幫助大家在事前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看合同,分析合同條款,切不可操之過急,不然很容易給事後的裝修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埋下隱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