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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未結算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 閱讀(2.12W)

一、買賣合同未結算訴訟時效是多久?

買賣合同未結算訴訟時效是多久

1、買賣合同未結算訴訟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88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規定了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1、起訴。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承諾。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傳送信件或者資料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資料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由此可見,關於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當事人需要結合自己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實際情況來分析,不過,所有的合同糾紛其實是越早處理越好的,通過協商、仲裁等這些方法都沒辦法解決問題的話,就應該抓緊時間收集證據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