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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 | 可否主張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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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買房租房,為了雙方的有效的合理權益,我們一般會採取簽約合同的方式,然而,有時候合同是沒能做到方方面面的。那麼“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可否主張違約金”?相信這也還是很多人的疑惑,下面小編將帶來相關的內容。

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可否主張違約金?

一、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可否主張違約金?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條款,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實際損失。

簽訂合同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如果違約後不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違約金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若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