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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怎麼討工資

合同糾紛 閱讀(2.85W)

用人單位如果無故拖欠員工的工資,或者有合理的原因拖欠但是超過了相關法律規定的期限,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簽訂了具體的合同那麼員工就可以把老闆告上法庭索要賠償。但注意的是一定不要為了索要工資而綁架或者威脅老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所以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法進行保護自己的勞動利益。其中如果用人單位真的遇到了什麼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或者戰爭,無法按時支付工資是不會違反法律的。如果因為公司的生產經營出現問題,導致資金運轉不周的也可以申請暫時的緩期支付員工工資,其延緩的時間就由當地的行政部門進行規定。除此之外其他的情況都是無故拖欠,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沒有合同怎麼討工資

具體的後果主要有:

一、如果雙方簽訂了合同的話,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發放工資或者沒有支付足額的合同中的工資,那麼勞動者可以解除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如果出現了這些情況:用人單位沒有合理的理由就進行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要求員工加班但是不支付額外的加班報酬;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員工解除合同以後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給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些情況都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行政部門應該責令用人單位在較快時間內支付員工的工資還有經濟補償,並且還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一般來說,如果用人單位發放月薪在30天以內是不算拖欠工資的,30天以後才構成拖欠工資。而且拖欠工資一般是屬於民事糾紛,但是如果老闆為了不支付工資偷偷轉移財產或者逃跑,有支付員工工資的能力但是卻故意逃避,而且勞動報酬數額巨大,在相關部門責令以後也不支付,這種情況就會構成犯罪,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麼如果勞動者與公司沒有簽訂合同的話該怎麼辦?

一、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由勞監大隊進行調解,但是勞監大隊是沒有強制性的,不能強制老闆來部門進行調解。只能由相關的人員到公司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的話就可以討回員工拖欠的工資,但是不成功的話,員工可以到勞動局對單位進行投訴。

二、勞監大隊調解不成功只能向勞動局進行投訴。具體的做法是員工到勞動局申請進行勞動仲裁,此外還要到當地的工商局列印該用人單位的相關資訊。申請勞動仲裁的員工應該在拖欠工資發生後一年的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不然超過了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期限,仲裁委員會將不會受理。除非申請人是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其他的正當理由。員工申請勞動仲裁的話,就應該準備這些材料:一式兩份或者按照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裡面要寫清楚申請事實和理由;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影印件也要記得帶齊;如果員工是委託了代理人,那麼需要親自當面簽訂授權委託書,才能由代理人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