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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和定金一般交多少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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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金和定金一般交多少?        

訂金和定金一般交多少適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實際操作中,定金的數額及比例由開發商制定,但繳納定金的比例一定不會超過總房款的20%。所以定金一般要支付的數額在標的物的百分之二十以內,而訂金交付的數額由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做限制。

二、訂金和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第586條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三、定金合同的種類

1.立約定金。這是指為保證正式訂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約定金。此種定金是以其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則合同不能成立。

3.證約定金。此種定金為證明合同成立的證據,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證明合同的成立。

4.違約定金。所謂違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則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沒收其定金而不予返還;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一般說來,違約定金類似於違約金。

5.解約定金。這種定金為當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權利的代價。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合同。

簡單來說,定金和訂金交付多少,其實主要還是在當事人的約定中,由當時人自己決定,但是注意定金法律是規定了最高額度的,因此,在約定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超過法律規定的,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