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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收款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標準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3.03W)

一、委託代收款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標準是什麼?

委託代收款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標準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儘早行使權利,儘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合同糾紛儲存證據怎麼操作

舉證責任決定的是當事人要儲存證據的重點範圍,證據種類決定當事人儲存證據的形式。證據儲存的目的在於使有利自已的事實處於可以證明的狀態,不致於事實是有利於已的但是卻無法證明,造成吃啞巴虧的實際後果。合同糾紛證據儲存的具體要求如下:

1、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完整儲存。這些書證直接證明了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及合同的具體內容。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要儲存。交付貨物的要有收據,交款的要有發票或其它收款賃證。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傳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但有可能,均應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對於產品質量異議與解除合同的通知務必以書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簽收、或郵寄、或以電話方式作出,同時進行電話錄音。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民事糾紛需要提起民事訴訟的情形的時候,我們在進行起訴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