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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還款協議應該怎麼寫?

合同糾紛 閱讀(1.11W)

企業之間開展貿易往來時,經常會發生退貨退款的情況,這種原因也比較多,比如貨物質量存在問題、採購方訂貨超過實際使用量等。解決這個問題,雙方應該本著友好的態度,簽署一份退貨協議,將賬目結清,那麼,退貨還款協議應該怎麼寫?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的說法。

退貨還款協議應該怎麼寫?

一、退貨還款協議應該怎麼寫?

退貨還款協議

甲方(購貨方):

乙方(銷貨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下,達成如下退貨事項:

第一條 貨物描述:

第二條 退貨原因:甲方因庫存過多,取消訂單。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按約定退還貨物。

2、乙方責任:退還已付的貨款並承擔退貨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協議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需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有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以貨款兩訖之日起,結束本協議關係。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提交仲裁機構。 第六條:雙方單位所提供的退貨協議和附送資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並對此承 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二、退貨糾紛如何解決?

貿易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可自行協議解決,或由第三者或貿易主管機關協調解決,或透過國際商務仲裁機構仲裁解決,或透過司法途徑以訴訟方式解決,究竟採取如何方式處理為宜,須視當事人雙方之約定及其意願決定。以下系就各種處理方式分述如下:

1、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

發生貿易糾紛之時,由糾紛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最為理想,事實上,大部份的貿易糾紛皆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由於當事人自行協商時,由商事人間對於整個交易過程最為清楚,且雙方感情不致破裂,因此一旦發生貿易糾紛,糾紛當事人均會試圖自行協商,除非當事人雙方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或當事人之一方毫無誠意解決問題時,糾紛當事人才會捨棄自行協商途徑,而循協調、仲裁或司法途徑解決。

2、由第三者或貿易主管機關協調解決(本局之處理方式)在糾紛雙方的同意之下,可以由第三者居間調解,以解決糾紛當事人雙方之爭議,這種協調方式可由任何公正的第三者或國際商會為之,亦可由政府貿易主管機關為之。協調如欲達成圓滿解決貿易糾紛之目的,則需糾紛當事人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讓步,始能克盡其功。

綜上所述,在企業正常貿易過程中,發生退貨的情況很普遍。符合退貨政策的,購銷雙方應當以退貨還款協議方式確定下來,在協議中寫清退貨數量、規格、退貨原因、貨款結算方式及退還時間等,經過雙方確認,簽字蓋章,之後銷售方就應該按照協議內容,收到退還的貨物後及時安排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