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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金合同如何解除?

合同糾紛 閱讀(1.95W)

一、關於定金合同如何解除?

關於定金合同如何解除?

定金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幾種情形:

1.雙方協商解除

合同簽訂後在履行的過程中,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係。

2.行使約定解除權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行使法定解除權

二、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於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係。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後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於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以上就是法律上明確規定的合同解除的相關規定,相關事項的認定上,一方面是需要基於實際的合同條款內容來進行認定,另外還需要對是否屬於違約的行為進行認定,構成違約的行為的,就是需要追究有關違約責任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