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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合同簽訂要注意哪些事項?

合同糾紛 閱讀(2.29W)

一、汙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合同簽訂要注意哪些事項?

汙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合同簽訂要注意哪些事項?

1、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2、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3、資質情況;

4、施工能力;

5、社會信譽;

6、財務情況。

7、承包方的二級的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二、汙染場地修復工程技術合同生效後要注意什麼?

1、質量驗收標準

質量驗收標準是一個關鍵指標。如果雙方的驗收標準不一致,就會在系統驗收時產生糾紛。為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清晰地規定質量驗收標準對雙方都是有益的。

2、驗收時間

當事人沒有約定裝置的交付時間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協議的,依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若仍不能確定,則供貨方可以隨時履行,採購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技術支援服務

對於開發完成後發生的技術性問題,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工作質量所造成的,應當由開發商負責無償地解決。一般期限是半年到一年。如果沒有這個期限規定,就視為企業所有的維護要求都要另行收費。

4、損害賠償

原則上,委託方與被委託方都具有損害賠償這項權利,但比較多的情況是因為承建方對於企業實施資訊系統的困難估計不足,結果陷入到期後難以完成專案的尷尬局面。承建方和專案經理對此要有防範意識。為避免不希望的事件發生時扯皮,合同中不可缺少這一必要的條款。實際的賠償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調。

5、保密約定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法律公證

為避免合同糾紛,保證合同訂立的合法性,當事人可以將簽訂的合同拿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

合同只是用來約束簽訂雙方的一個輔助作用,還是需要雙方各自能夠如實履行。合同的內容也是開誠佈公沒有欺騙的。才能夠很好的完成工程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