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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租賃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合同訂立 閱讀(1.02W)

一、無償租賃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無償租賃合同用交印花稅嗎?

無償租賃合同需要交印花稅,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的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裝置等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因此,若房屋租賃合同中將保證金的金額單獨列明,則保證金部分不需要繳納印花稅;若租賃合同中未將保證金部分未單獨列明,則按照合計的租賃金額繳納印花稅。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並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並劃線登出。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覆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並粘帖印花稅。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

1、房屋租賃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房屋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承租人主張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房屋租賃合同之一已實際履行,其他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向當事人予以釋明,允許其變更訴訟請求,向出租人主張除合同實際履行之外的違約責任。

2、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就合同登記與效力之間的關係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三條雖然規定了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該條款並沒有不辦理登記房屋租賃合同即為無效的規定,故該條規定不能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但是,考慮到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賃物出賣時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以及買賣不破房屋租賃等較強效力,如果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就具有這麼強的效力,對於不知情的第三人會造成很大的損害,對交易安全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從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們傾向於未經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在現實生活中,房屋的所有者可以選擇將自己房屋無償租賃給他人,若房屋修建的目的就是為了租賃,此時無償租賃也是需要交印花稅的,對於其他普通型別的房屋,無論租賃與否,都不需要繳納任何的稅額。對於需要繳納印花稅的主體,納稅之前需要先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