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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合同違約責任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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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對合同違約責任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對合同違約責任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合同篇中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

1、當事人一方未支付付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3、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4、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該賠償損失。

5、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的約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是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違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遞交起訴材料:包括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影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受理立案後,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

立案後法院程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上文是民法典對關於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定中,關於違約責任的承擔、違約金的規定的一些內容。同時也簡述了合同違約起訴的一般流程。希望可以幫助讀者對民法典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定有進一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