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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

合同訂立 閱讀(2.99W)
訂立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的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對於合同形式的選擇,首先應當遵守法律規定。對法律明確要求採取書面形式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裝置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建議儘量不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所謂“空口無憑”,也是這個道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