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爾濱技術合同認定有哪些
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依法生效的合同原件及相關附件(一式兩份);
2.《技術合同登記使用者登錄檔》(第一次辦理時提交);
3.《技術合同登記表》(在網上進行申報登記的使用者不需提供此表) ;
4.《技術合同認定規則》中要求申辦人出具的材料。
法人、其它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承擔政府專案而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提交專案主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准檔案。
二、不予登記的情況有哪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不予登記:
1. 無效合同或未生效合同;
2. 非技術合同;
3. 合同主體、技術標的、價款、報酬以及使用費約定不明確的;
4. 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的合同,未辦理審批手續的;
5. 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不一致的,登記機構要求當事人補正,當事人未予補正的;
6. 當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檔案不符合要求的;
7. 印章不齊全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
8. 其他不應認定登記的。
同一份合同第一次辦理技術性收入核定手續除需提供技術合同登記的所有資料外,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銀行到款憑證影印件,並加蓋財務專用章;
2.發票影印件,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技術交易額是指從合同交易總額中扣除購置裝置、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後的剩餘金額。但合理數量標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計入非技術性費用。
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後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轉讓合同範本有合同有效期限和相關轉讓技術的具體內容,包括轉讓技術的方式和受讓方所需要支付轉讓費的金額,以及雙方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相關的違約事項。
三、技術合同的內容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第八百四十五條??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專案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訊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和許可、諮詢等內容簽訂了相關的協議,同時技術合同又分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等不同的型別。通過簽訂技術合同來保障相關人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