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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間借貸合同指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2.06W)
企業間借貸合同指什麼
所謂企業間借貸合同準確的說法應當是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企業為了資金需要,籌措資金向貸款企業借入資金,借款企業到期向貸款企業返還借款,並向貸款企業支付利息的經濟合同。在法律上將其認定為民間借貸的一種,適用民間借貸的相關規定。由於我國金融法規規定,有償貸款是金融機構的專權,因此企業之間拆解資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對出借人來講是有相當大的風險。雖然在近些年來,有些法院支援了出借人的部分利息請求,但還是有相當大的風險。一般企業的通常做法是,企業集團內部成立財務公司,由經批准的財務公司吸存本集團內部企業存款,放貸給本企業集團內部企業。如果不具備集團性質的企業,可以將資金通過信託等方式放貸是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