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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新規企業之間臨時借貸合同有效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38W)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最高院新規企業之間臨時借貸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