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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一定要籤技術合同嗎?

合同訂立 閱讀(3.14W)

一、 法律規定一定要籤技術合同嗎?

法律規定一定要籤技術合同嗎?

法律上並未規定一定要籤技術合同,合同必須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可以簽訂,有關技術合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明確說明了對於技術合同的簽訂,是需要由當事人之間就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進行合法的認定的,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的技術合同事項而定。

二、《民法典》對技術合同的規定

第八百四十三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八百四十五條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專案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訊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七條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第八百四十八條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第八百四十九條 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八百五十條 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合同雙方就技術合同的簽訂是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技術授權的相關情況還需要根據上述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並依法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