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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軟體使用屬於技術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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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軟體使用屬於技術合同嗎?

法律規定軟體使用屬於技術合同嗎?

軟體使用屬於技術合同。技術合同分為四類,即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軟體使用與開發屬於技術開發合同的範疇: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祕密的使用和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諮詢合同——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絡,不同型別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智慧財產權法調整的物件,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三、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為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字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字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核定技術性收入。

綜上所述,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等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同時對於技術合同的型別一定要與技術有密切的聯絡,而且此合同也是屬於有償的合同,在訂立時也需要先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