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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基本條款

合同訂立 閱讀(2.43W)

所謂合同條款,是指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一致,約定雙方之間權利義務,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的條文,合同條款是合同內容的具體表現形式,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通過合同條款來體現和表達。
合同作為當事人之間的交易合意,內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約定,一般而言,一份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合同的基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