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訂立>

我國規定的承攬合同注意事項主要有哪些內容?

合同訂立 閱讀(2.06W)

在工程承包等事項中,需要簽訂相應的合同確定合同締約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利於之後糾紛解決及責任劃分。所以,人們對於簽訂的承攬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產生了興趣。那麼,我國規定的承攬合同注意事項主要有哪些內容?至於詳細解答,下文中將會講述。

我國規定的承攬合同注意事項主要有哪些內容?

承攬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承攬的品名或專案

承攬的品名或專案即為定作物的名稱。確定定作物是訂立承攬合同的目的和前提,此條款未規定或不明確,合同無法履行。因此在承攬合同中,應準確寫明定作物品名或專案,不得含混或者模稜兩可,不可使用代號,必須註明全稱,以免產生誤解,發生糾紛。

二、數量、質量、包裝、加工方法

數量應明確計量單位,注意用法定計量單位;質量按國家、部頒或專業標準,沒有國家、部頒或專業標準的,定作人應提供實樣、模型或設計圖紙,由雙方商定標準或立標封樣;包裝根據國家或專項規定標準包裝,一般由承攬人負責。定作人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應註明;加工方法應在合同中載明。

三、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

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這一條款的內容應有所不同。比如來料加工合同要寫明提供原材料的品名、規格、數量、加工技術資料,交付的日期及使用的具體要求,帶包裝物也應寫明;修理合同則應對零部件的供應及採購協商確定好。

四、價款或酬金

價款是指由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時,定作人支付承攬人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動力、包裝費用、勞務費用等專案的價金總額;酬金是指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時或不需要原材料時,定作人支付承攬人勞務和智力成果的金額。價款和酬金,國家或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為了擔保合同的切實履行或為了滿足承攬人的需要,雙方還可商定支付一定數量的定金或預付款。

五、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交(提)定作物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並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交(提)貨日期的計算,根據規定,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定作人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也可以自行約定期限的計算方法。原材料等物品的交(提)日期計算,參照上述辦法執行。定作物交(提)的地點和方式一經約定,除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外不得變更,如果一方擅自變更,要承擔違約責任。

六、驗收標準和驗收方法

驗收標準和驗收方法,是指對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和方法。驗收標準用以確定其是否達到定作人所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技術標準。因此,驗收標準和方法事關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應明確規定。驗收標準是國家對產品的質量、規格及檢驗方法所作的技術規定,即產品質量標準。我國現行的產品質量標準,按釋出單位和適用範圍不同,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若製作的定作物沒有上述標準,則由定作人、承攬人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封存樣品的,雙方在約定的時間共同啟封樣品,以樣品為驗收依據;無樣品的,依據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包括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驗收。有些產品經檢驗難以立即發現質量缺陷,因而必須規定一定的產品保修期,在保修期內發現的質量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造成的以外,應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七、結算方式、開戶銀行、帳號

結算方式是指價金和其它費用的清結方式,包括現金結算和轉帳結算兩種。現金結算是指合同當事人使用人民幣直接進行貨幣收付的行為。轉帳結算是指通過銀行從付款單位帳戶將款項劃撥到收款單位帳號進行貨幣收付的行為。除國家允許使用現金履行義務的以外,承攬合同的結算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開戶銀行是指定作人或承攬人儲蓄資金的銀行,合同中應寫明該銀行的名稱。帳號是指定作人或承攬人在銀行儲蓄資金所立戶頭的編號。明確規定開戶銀行、帳號有利於價金的順利劃撥。

八、違約責任條款

當事人雙方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具體規定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比例,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由雙方共同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條款

總之,確定定作物是訂立承攬合同的目的和前提,若不明確,合同將會無法履行。因此在承攬合同中,應準確寫明定作物品名或專案,不得含混或者模稜兩可,不可使用代號。